六點三十六項
一:沉穩
1.不要隨便顯露你的情緒。
2.不要逢人就訴說你的困難和遭遇。
3.在徵詢別人的意見之前,自己先思考,但不要先講。
4.不要一有機會就嘮叨你的不滿。
5.重要的決定儘量有別人商量,最好隔一天再發佈。
6.講話不要有任何的慌張,走路也是。
二:細心
1.對身邊發生的事情,常思考它們的因果關係。
2.對做不到位的執行問題,要發掘它們的根本癥結。
3.對習以為常的做事方法,要有改進或優化的建議。
4.做什麼事情都要養成有條不紊和井然有序的習慣。
5.經常去找幾個別人看不出來的毛病或弊端。
6.自己要隨時隨地對有所不足的地方補位。
三:膽識
1.不要常用缺乏自信的詞句
2.不要常常反悔,輕易推翻已經決定的事。
3.在眾人爭執不休時,不要沒有主見。
4.整體氛圍低落時,你要樂觀、陽光。
5.做任何事情都要用心,因為有人在看著你。
6.事情不順的時候,歇口氣,重新尋找突破口,就結束也要乾淨俐落。
四:大度
1.不要刻意把有可能是夥伴的人變成對手。
2.對別人的小過失、小錯誤不要斤斤計較。
3.在金錢上要大方,學習三施(財施、法施、無畏施)
4.不要有權力的傲慢和知識的偏見。
5.任何成果和成就都應和別人分享。
6.必須有人犧牲或奉獻的時候,自己走在前面。
五:誠信
1.做不到的事情不要說,說了就努力做到。
2.虛的口號或標語不要常掛嘴上。
3.針對客戶提出的“不誠信”問題,拿出改善的方法。
4.停止一切“不道德”的手段。
5.耍弄小聰明,要不得!
6.計算一下產品或服務的誠信代價,那就是品牌成本。
六:擔當
1.檢討任何過失的時候,先從自身或自己人開始反省。
2.事項結束後,先審查過錯,再列述功勞。
3.認錯從上級開始,表功從下級啟動
4.著手一個計畫,先將權責界定清楚,而且分配得當。
5.對“怕事”的人或組織要挑明瞭說。
6.因為勇於承擔責任所造成的損失,應該承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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