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不同的股票種類。
按照不同的分類方法,
股票可以分為
1.按股票持有者可分為國家股、
法人股、個人股三種。
三者在權利和義務上基本相同。
不同點是國家股投資資金來自國家,
不可轉讓;法人股投資資金來自企事業單位,
必須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後才可以轉讓;
個人股投資資金來自個人,
可以自由上市流通。
2.按股東的權利可分為普通股、
優先股及兩者的混合等多種。
普通股的收益完全依賴公司盈利的多少,
因此風險較大,但享有優先認股、
盈餘分配、參與經營表決、
股票自由轉讓等權利。
優先股享有優先領取股息
和優先得到清償等優先權利,
但股息是事先確定好的,
不因公司盈利多少而變化,
一般沒有投票及表決權,
而且公司有權在必要的時間收回。
優先股還分為參與優先和非參與優先、
積累與非積累、可轉換與不可轉換、
可回收與不可回收等幾大類。
3.股票按票面形式可分為有面額、
無面額及有記名、無記名四種。
有面額股票在票面上標注出票面價值,
一經上市,其面額往往沒有多少實際意義;
無面額股票僅標明其占資金總額的比例。
我國上市的都是有面額股票。
記名股將股東姓名記入專門設置的股東名簿,
轉讓時須辦理過戶手續;
無記名股的名字不記入名簿,
買賣後無需過戶。
4.按享受投票權益可分為單權、
多權及無權三種。
每張股票僅有一份表決權的股票稱單權股票;
每張股票享有多份表決權的股票稱多權股票;
沒有表決權的股票稱無權股票。
4.按發行範圍可分為A股、B股H股和F股四種。
A股是在我國國內發行,
供國內居民和單位用人民幣購買的普通股票;
B股是專供境外投資者
在境內以外幣買賣的特種普通股票;
H股是我國境內註冊的公司
在香港發行並在香港聯合交易所
上市的普通股票;
F股是我國股份公司
在海外發行上市流通的普通股票。
*股票種類很多,可謂五花八門、形形色色。
這些股票名稱不同,形成和權益各異。
股票的分類方法因此也是多種多樣的。
按股東權利分類,
股票可分為普通股、
優先股和後配股。
1.普通股
普通股是隨著企業利潤
變動而變動的一種股份,
是股份公司資本構成中最普通、
最基本的股份,是股份企業資金的基礎部分。
普通股的基本特點是其投資收益
(股息和分紅)不是在購買時約定,
而是事後根據股票發行公司的經營業績來確定。
公司的經營業績好,普通股的收益就高;
反之,若經營業績差,普通股的收益就低。
普通股是股份公司資本構成中最重要、
最基本的股份,亦是風險最大的一種股份,
但又是股票中最基本、最常見的一種。
在我國上交所與深交所上市的股票都是普通股。
一般可把普通股的特點概括為如下四點:
(1) 持有普通股的股東有權獲得股利,
但必須是在公司支付了債息和
優先股的股息之後才能分得。
普通股的股利是不固定的,
一般視公司淨利潤的多少而定。
當公司經營有方,
利潤不斷遞增時普通股能夠比優先股多分得股利,
股利率甚至可以超過50%;
但趕上公司經營不善的年頭,
也可能連一分錢都得不到,
甚至可能連本也賠掉。
(2) 當公司因破產或結業而進行清算時,
普通股東有權分得公司剩餘資產,
但普通股東必須在公司的債權人、
優先股股東之後才能分得財產,
財產多時多分,少時少分,
沒有則只能作罷。由此可見,
普通股東與公司的命運更加息息相關,
榮辱與共。當公司獲得暴利時,
普通股東是主要的受益者;
而當公司虧損時,他們又是主要的受損者。
(3) 普通股東一般都擁有發言權和表決權,
即有權就公司重大問題進行發言和投票表決。
普通股東持有一股便有一股的投票權,
持有兩股者便有兩股的投票權。
任何普通股東都有資格參加公司最高級會議
每年一次的股東大會,但如果不願參加,
也可以委託代理人來行使其投票權。
(4) 普通股東一般具有優先認股權,
即當公司增發新普通股時,
現有股東有權優先(可能還以低價)購買新發行的股票,
以保持其對企業所有權的原百分比不變,
從而維持其在公司中的權益。
比如某公司原有1萬股普通股,
而你擁有100股,占1%,
現在公司決定增發10%的普通股,
即增發1000股,
那麼你就有權以低於市價的價格購買其中1%即10股,
以便保持你持有股票的比例不變。
在發行新股票時,
具有優先認股權的股東既可以行使其優先認股權,
認購新增發的股票,也可以出售、轉讓其認股權。
當然,在股東認為購買新股無利可圖,
而轉讓或出售認股權又比較困難或獲利甚微時,
也可以聽任優先認股權過期而失效。
公司提供認股權時,一般規定股權登記日期,
股東只有在該日期內登記並繳付股款,
方能取得認股權而優先認購新股。
通常這種登記在登記日期內購買的股票又稱為附權股,
相對地,在股權登記日期以後購買的股票就稱為除權股,
即股票出售時不再附有認股權。
這樣在股權登記日期以後購買股票的投資不再附有認股權。
這樣在股權登記日期以後購買股票的投資者(包括老股東),
便無權以低價購進股票,此外,為了確保普通股權的權益,
有的公司還發認股權證——即能夠在一定時期(或永久)內
以一定價格購買一定數目普通股份的憑證。
一般公司的認股權證是和股票、
債券一起發行的,這樣可以更多地吸引投資者。
綜上所述,由普通股的前兩個特點不難看出,
普通股的股利和剩餘資產分配可能大起大落,
因此,普通股東所擔的風險最大。
既然如此,普通股東當然也就更關心公司
的經營狀況和發展前景,
而普通股的後兩個特性恰恰
使這一願望變成現實即提供和
保證了普通股東關心公司經營狀況
與發展前景的權力的手段。
然而還值得注意的是,
在投資股和優先股向一般投資者公開發行時,
公司應使投資者感到普通股
比優先股能獲得較高的股利,
否則,普通股既在投資上冒風險,
又不能在股利上比優先股多得,
那麼還有誰願購買普通股呢?
一般公司發行優先股,
主要是以“保險安全”型投資者為發行物件,
對於那些比較富有“冒險精神”的投資者,
普通股才更具魅力。
總之,發行這兩種不同性質的股票,
目的在於更多地吸引具有不同興趣的資本。
2.優先股
優先股是“普通股”的對稱。
是股份公司發行的在分配紅利
和剩餘財產時比普通股具有優先權的股份。
優先股也是一種沒有期限的有權憑證,
優先股股東一般不能在中途向公司
要求退股(少數可贖回的優先股例外)。
優先股的主要特徵有三:
一是優先股通常預先定明股息收益率。
由於優先股股息率事先固定,
所以優先股的股息一般不會根據公司經營情況而增減,
而且一般也不能參與公司的分紅,
但優先股可以先于普通股獲得股息,
對公司來說,由於股息固定,
它不影響公司的利潤分配。
二是優先股的權利範圍小。
優先股股東一般沒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,
對股份公司的重大經營無投票權,
但在某些情況下可以享有投票權。
如果公司股東大會需要討論與優先股有關的索償權,
即優先股的索償權先于普通股,而次於債權人,
優先股的優先權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:
(1)股息領取優先權。
股份公司分派股息的順序是優先股在前,
普通股在後。股份公司不論其盈利多少,
只要股東大會決定分派股息,
優先股就可按照事先確定的股息率領取股息,
即使普遍減少或沒有股息,優先股亦應照常分派股息。
(2)剩餘資產分配優先權。股份公司在解散、
破產清算時,優先股具有公司剩餘資產的分配優先權,
不過,優先股的優先分配權在債權人之後,
而在普通股之前。只有還清公司債權人債務之後,
有剩餘資產時,優先股才具有剩餘資產的分配權。
只有在優先股索償之後,普通股才參與分配。
優先股的種類很多,
為了適應一些專門想獲取某些優先好處的投資者的需要,
優先股有各種各樣的分類方式。
主要分類有以下幾種:
(1)累積優先股和非累積優先股。
累積優先股是指在某個營業年度內,
如果公司所獲的盈利不足以分派規定的股利,
日後優先股的股東對往年來付給的股息,
有權要求如數補給。對於非累積的優先股,
雖然對於公司當年所獲得的利潤有
優先于普通股獲得分派股息的權利,
但如該年公司所獲得的盈利不足
以按規定的股利分配時,
非累積優先股的股東不能要求公司
在以後年度中予以補發。
一般來講,對投資者來說,累積優先股
比非累積優先股具有更大的優越性。
(2)參與優先股與非參與優先股。
當企業利潤增大,除享受既定比率的利息外,
還可以跟普通股共同參與利潤分配的優先股,
稱為“參與優先股”。除了既定股息外,
不再參與利潤分配的優先股,稱為“非參與優先股”。
一般來講,參與優先股較非參與
優先股對投資者更為有利。
(3)可轉換優先股與不可轉換優先股。
可轉換的優先股是指允許優先股持
有人在特定條件下把優生股轉換成
為一定數額的普通股。
否則,就是不可轉換優先股。
可轉換優先股是近年來日益流行的一種優先股。
(4)可收回優先股與不可收回優先股。
可收回優先股是指允許發行該類股票的公司,
按原來的價格再加上
若干補償金將已發生的優先股收回。
當該公司認為能夠以較低股利的股票
來代替已發生的優先股時,就往往行使這種權利。
反之,就是不可收回的優先股。
優先股的收回方式有三種:
(1)溢價方式:公司在贖回優先股時,
雖是按事先規定的價格進行,
但由於這往往給投資者帶來不便,
因而發行公司常在優先股面值上再加一筆“溢價”。
(2)公司在發行優先股時,
從所獲得的資金中提出一部分款項創立“償債基金”,
專用於定期地贖回已發出的一部分優先股。
(3)轉換方式: 即優先股可按規定轉換成普通股。
雖然可轉換的優先股本身構成優先股的一個種類,
但在國外投資界,也常把它看成是一種實際上
的收回優先股方式,
只是這種收回的主動權在投資者而不在公司裡,
對投資者來說,在普通股的市價上升時這樣做是十分有利的。
*後配股後配股是在利益或利息分紅及
剩餘財產分配時比普通股處於劣勢的股票,
一般是在普通股份配之後,對剩餘利益進行再分配。
如果公司的盈利巨大,後配股的發行數量又很有限,
則購買後配股的股東可以取得很高的收益。
發行後配股,一般所籌措的資金不能立即產生收益,
投資者的範圍又受限制,因此利用率不高。
後配股一般在下列情況下發行:
(1)公司為籌措擴充設備資金而發行新股票時,
為了不減少對舊股的分紅,
在新設備正式投用前,將新股票作後配股發行;
(2)企業兼併時,為調整合並比例,
向被兼併企業的股東交付一部分後配股;
(3)在有政府投資的公司裡,
私人持有的股票股息達到一定水準之前,
把政府持有的股票作為後配股。
留言列表